(一)监测分析全区经济运行态势,调节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负责经济运行中生产要素的协调工作;组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区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组织拟定实施全区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
(三)按照有关工业、商贸方面的综合经济政策、规章监督、检查;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四)研究和规划区域经济投资布局,指导工商企业投资方向,研究拟定、组织实施利用外资有关政策,编制全区工业企业中长期技术改造、技术进步规划;审批下达限额以内技改项目计划,审批限额以上技改项目,做好项目论证、设备招标、资金落实等工作。
(五)研究和指导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拟定、规范流通秩序和市场规则的法规、政策;监督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组织拟定和协调内外贸政策,对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大宗、重要工业产品、原材料,根据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调整,拟定工贸结合政策,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负责区内外重要展销活动的指导和规范。
(六)负责企业工作,对区域内各种经济成份的工商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运行规则;研究拟定企业改革政策和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建立,指导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和管理,扭亏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指导区属集体企业保证公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七)研究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装备国产化和技术装备的研制,编制产品年度创新项目计划;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负责全区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八)依法行使区安全委员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能;
(九)开展对外经贸交流合作;负责经济技术协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搞好横向经济联合和经济贸易合作。
(十)承担全区职工教育、经济干部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
(十一)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开承诺
1、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把握区域经济运行态势,围绕“三产主导、非公支撑、环境拉动”的区域经济特点,对全区经济运行进行综合研究、分析和预测,为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全面准确的依据,推动我区经济快速发展。
2、强化服务意识,认真贯彻落实经济法律法规,积极为企业提供服务,高效快速地解决和处理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竭力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以大城区的思路为城区经济发展办实事、办好事。
3、实行政务公开,严格执行“七公开”。即公开工作职能、公开工作职责、公开办事范围、公开管理权限、公开政策法规、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
4、规范行政行为,不准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处理问题;不准以任何形式向所辖企业进行摊派或以任何名义收受礼品;不准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5、搞好区直企业信访工作,做到有问必答,有难必解,接待有记录,答复有时限,处理有人管,结果有人查,件件有答复,说文明话,办文明事。促进区直企业的稳定和发展。
6、加强廉政建设,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监督和参与全区经济工作。
局长电话:2168427
办公室电话:2168429
城区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我区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城区安全委员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区安全委员会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国家和省、市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统筹、协调、组织、指导本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贯彻落实市、区安全工作部署;组织协调、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负责全区非正常伤亡目标管理和综合考核工作;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安全事故;督促检查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协调并督促本区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表彰、奖励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有功人员。
第三条 区安全委员会主任由区政府领导同志担任,副主任和成员由区委、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区安全委员会由区委、区政府机关职能部门组成。
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承担工作责任。
第四条 区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主要工作:
1、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指示和区安全委员会的决定。
2、审核年度非正常伤亡事故控制指标,并通报有关单位。
3、组织开展安全综合检查。
4、组织全区安全综合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全区。
5、组织全区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6、负责安全委员会的会务工作。
7、承办其它日常工作。
第五条 根据全区安全情况,区安全委员会全委会议定期召开。
城区企业工委工作职责
1、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执行。
2、加强企业的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参与讨论决定企业重大问题。
4、领导本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组织。
5、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保证监督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按照区委授权和规定程序负责对企业支部书记、行政管理人员的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完成区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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