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城区总工会是我区各基层工会的领导机关和代表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阳泉市城区总工会的主要职能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区委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确定全区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区工会工作,负责工运理论和政策的研究。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项社会职能,贯彻区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根据基层工会和下级工会的要求,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三)向区委、区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 、愿望和要求。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规定、措施和制度的制订。
(四)以增强基层工会活力为中心,指导工会自身的建设和改革,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情况。
(五)同区委组织部协商推荐各级工会的主要领导人选,管理区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工作人员,研究制订工会干部的培训规划。负责全区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协助区政府做好区级、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劳动模范的评选推荐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和审计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授杈的有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