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残疾人联合会是联系区政府与残疾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具有“代表、管理、服务”三种职能,是团结教育广大残疾人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实现“平等、参与、共享”的社会事业团体。自1989年12月成立以来,历经三届执行理事会的不懈努力,在全区6个街道办事处成立了基层残疾人联合会、志愿者联络站和残疾人服务社,就残疾人康复、特殊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等方面,作出了大量的工作。
主要职能是:
(一)协助区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和有关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
(二)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三)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四)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五)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六)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
(七)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