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司法局公开服务承诺


 发布日期:2009-6-3 16:02:37


      为进一步转变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作风,在全系统推行政务公开,不断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全面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在我区的社会公信力,区司法局向全区人民承诺如下:
    一、加强学习教育,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坚持用先进的理论武装头脑,用优良的作风促进工作,树立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努力构建廉洁、高效、公正的司法行政机关。
    三、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努力打造政府信任,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法律服务品牌,全面提升为各类主体服务的层次和能力,为我区的经济高速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及时排查、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平安城区”发挥积极作用。
    五、发挥普法依法治理机构职能作用,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为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服务。
    六、法律援助要发挥扶危帮困的作用,扩大覆盖面,开辟绿色通道,走进街道、社区等,为更多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七、加强法律服务诚信执业教育,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及时受理当事人投诉,严厉查处违反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
    八、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职责的工作人员,要按照《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区司法局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监督电话:2050800
区司法局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评议电子信箱:
        Cqsfj160@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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