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文明办〔2022〕8号
各街道党工委、各社区: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阳泉市城区文明社区创建管理办法(暂行)》规定,拟组织开展2022年度区级文明社区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区级文明社区的申报评选按照自愿申报、检查验收、审核评选、社会公示的程序进行。
第一阶段:拟申报社区7月15日前向区文明办提交材料;
第二阶段:区文明办将组织验收组于第四季度对申报社区进行检查验收(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验收依据为《阳泉市城区文明社区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22版)》;
第三阶段:区文明办就验收合格社区向区直有关主管部门征询意见,提出区级文明社区表彰建议名单提交区文明委会议,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授牌。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社区应通过所属街道党工委向区文明办提出申请,并报送书面申请、创建报告和申报表(盖章)各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并以书面形式向区文明办说明本社区“两委”成员2022年以来是否存在违法违纪情况,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如有,附有关处理决定的文件,正在调查的也需说明情况)。
2.区级文明社区实行届期制,每年评选表彰一次,届满没有按时申报不再保留文明社区荣誉称号。申报期间若发生名称变更、合并、改变隶属关系等情况,要及时向区文明办报告。
三、负面清单
创建周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一)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犯罪被查处,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含)以上处分或行政撤职(含)以上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被列入严重失信违法“黑名单”的;
(三)社区“两委”成员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发生负面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社会影响恶劣的“黄赌毒”案件、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五)发生严重道德失范、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其他恶性事件或案件;
(六)创建工作滑坡严重,失去示范引领作用的。
请将相关资料按规定时间报送至城区政府22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qwmb123@163.com,过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相关附件电子版可在阳泉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内进行文件下载。
联系人:石玥;联系电话:2168412
阳泉市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
附件:城区文明社区申报表.doc |
附件:城区文明社区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22年版).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