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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公示
发布日期:2023-05-11 08:50 来源:

单位名称:阳泉市第三人民医院、阳泉爱德生妇产医院

一、阳泉市第三人民医院存在隐患

隐患内容:1.未设置封闭楼梯间;2.一处室内消火栓损坏无法使用;3.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4.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5.发热门诊供氧间防火分隔设置不符合要求;6.微型消防站队员数量不足,操作水带不熟练;7.发热门诊一处安全出口堆放医疗器械影响安全疏散。

二、阳泉爱德生妇产医院存在隐患

隐患内容:1.未设置封闭楼梯间;2.消防水源设置不符合要求;3.地下一层未设置排烟设施;4.未按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培训;5.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6.消防控制室和配电室合用不符合要求;7.疏散通道堆放杂物。

三、所属行业:医疗

四、隐患成因:

单位建筑老旧,消防设施配备不完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

五、整改措施:

1.隐患单位要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各单位责任人要狠抓整改工作,直至火灾隐患彻底整改。

2.在隐患整改期间,区消防大队要与责任单位紧密联合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协调解决隐患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挂牌督办单位提供技术指导服务;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期限,明确整改人、落实整改资金。在整改期间要严加防范,不间断进行巡查,确保挂牌督办期间不发生任何火灾事故,确保挂牌督办整改事项全面实施。

3.对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严重违法违章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责令场所停止使用,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整改期限:

阳泉市第三人民医院以上隐患于2024年5月1日前完成整改。阳泉爱德生妇产医院以上隐患于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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