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阳泉市财政局 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阳财社发〔2023〕3号)文件要求,对毕业两年之内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3。
经审核,截至2024年9月,阳泉市城区共为2名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发放社会保险补贴13161.60元。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自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8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阳泉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人:李宁
联系电话:0353-2151987
阳泉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