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规定,对于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县以下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含政府设立的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点、零工市场、零工驿站等)承担的免费公共就业服务以及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所需经费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工作量、专业性和成效等,从上级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可由市、县人社、财政部门确定。
2025年通过竞争性磋商及评审确定山西领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承接“城区零工市场”公益性基本就业公共服务项目并开展相关工作,依据《阳泉市城区2025年政府购买“城区零工市场”公益性基本就业公共服务专项合同》内容规定,考核组于 2026 年6月25日对山西领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中期服务(即服务期限满6个月)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服务开展、台账建立、日常运行等,经综合评定,考核结果为合格,已完全满足合同约定的中期付款条件。
根据采购合同约定的支付条款,向山西领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支付中期服务费,中期服务费为总费用的50%,即人民币223900元。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7天(自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3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阳泉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 系 人:张云鑫
联系电话:0353-2151987
阳泉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