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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城区关于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8-29 16:35 来源:

阳泉市城区十七届人大次会议文件(11)

关于阳泉市城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3月27日在阳泉市城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阳泉市城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 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全区财政工作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落实区委的部署和区人大的相关决议决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建设“中共创建第一城”首善之区,迎难而上、奋力攻坚,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减税降费、重点税源不足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狠抓各项收入组织,持续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强化财政资源统筹,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有力地保证了全区高质量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财政总预算经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我区经济发展实际情况,12月经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由年初31365万元调整为28745万元,支出预算由年初90605万元调整为1166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2620万元,超收38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664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404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增加600万元全部为再融资债券),调入资金增加9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5万元上解支出减少276万元,调出资金增加227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增加682万元。支出预算增加2599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9130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28745万元的101.34%,385万元,同比降低2.48%,减741万元。税收收入完成23992万元,同比降低8.72%,减2293万元,其中:增值税完成9673万元,降低2.1%;企业所得税完成2215万元,增长7.26%;个人所得税完成778万元,增长36.97%。非税收入完成5138万元,同比增长43.28%,1552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207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116604万元的87.65%,同比增长14.5%,增支1294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12万元,为预算的99.53%,比上年增长8.6%;

--国防支出188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下降2.59%;

--公共安全支出1128万元,为预算的97.24%,比上年增长44.06%;

--教育支出30414万元,为预算的94.79%,比上年增长11.81%;

--科学技术支出149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下降80.7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22万元,为预算的92.3%,比上年增长112.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97万元,为预算的81.03%,比上年增长6.37%;

--卫生健康支出10662万元,为预算的94.34%,比上年下降2.42%;

--节能环保支出1869万元,为预算的84.38%,比上年增长170.09%;

--城乡社区支出8330万元,为预算的76.2%,比上年增长66.8%;

--农林水支出2659万元,为预算的95.58%,比上年增长22.99%;

--交通运输支出185万元,为预算的94.87%,比上年下降42.19%;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907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180.8%;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52万元,为预算的92.43%,比上年下降20.13%;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0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下降37.69%;

--住房保障支出6745万元,为预算的92.98%,比上年增长228.22%;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31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934.38%;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75万元,为预算的67.83%,比上年增长50.45%;

--债务付息支出1151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2.4%;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下降80%;

--其他支出30万元,为预算的1.02%比上年下降98.64%。

3.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23年,上级对我区转移支付补助59335万元,比202262618万元下降5.24%,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45281万元,比上年下降11.14%;专项转移支付14054万元,比上年增长20.5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完成66498万元,其中:区本级收入4366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1643万元,举借新增专项债券56000万元,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2279万元,上年结余2210万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66498万元,比上年增长35.95%,年终结转4224万元。支出主要为新增专项债券支出(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小河乡村旅游、义井镇人居环境整治及美丽乡村建设、医疗集团防疫急救中心项目)、债务付息支出、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

(三)社会保险基金执行情况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8009万元,比上年增长2.01%。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6806万元,比上年增长11.05%。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12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8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721万元、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结余398万元),滚存结余151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03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2429万元、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693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完成2600万元,其中: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5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582万元上年结余1913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75万元,专项结转1225万元。主要为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省级财政补助、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资金。

(五)政府债务举借情况

2023年,我区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57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000万元,专项债券56000万元,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医疗卫生、人居环境整治及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为我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财力支持

2023年,省财政核定我区政府债务限额16.81亿元,全区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6.81亿元,比202211.11亿元净增5.7亿元,全区政府性债务余额不超过债务限额,债务处于可防可控范围。

(六)落实区第十七届人大次会议及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1.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积极推动国家延续实施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持续落地见效2023年共减免各类税费4.1亿元,有效降低了企业成本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精准直达、效应充分释放。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税源监控,确保支柱产业税收不流失,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把减税降费释放的红利转化为优化经济结构、促进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实体经济发展。

2.全力以赴增进民生福祉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一是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2023年民生支出为850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18%,连续年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80%,增长19.76%,增支14027万元,全区民生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是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支持教育优质发展。2023年教育支出304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9.76%,有力地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教育教学环境得到了不断改善。是提高社保就业保障水平,不断增人民福祉。2023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0.25%,保障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大力改善基层医疗水平,完善医疗保障体系。2023年卫生健康支出106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43%,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支持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持之以恒推进乡村全面振兴2023农林水支出26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6%,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建成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是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文化繁荣发展。2023年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78%,不断提升文化软实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3.坚守底线防范化解风险

积极发挥财政职能,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在我区收支矛盾较大的情况下,我们积极主动作为,综合考虑财力规模、项目储备、债务风险、管理绩效等因素合理控制政府债务规模努力降低政府债务风险,2023年偿还一般债券到期本金682万元、一般债券利息1151万元,全部按时完成本息偿付,全力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在严控政府债务风险的同时,合理举借新增政府债券57000万元,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财力支撑。全力做好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相关工作用好专项债券清欠政策窗口多渠道筹措还款资金圆满完成了2023年清欠工作任务

4.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战略

聚焦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多措并举、不折不扣保障重大战略全力争取上级支持,全年争取上级资金30695万元,新增债券资金57000万元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合理利用政府债券资金,推动我区经济转型发展。加大文化及旅游产业投入,安排免费送戏下乡活动经费、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中共创建第一城旧址养护资金等共计71.2万元,助力群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全力支持科技创新发展,安排科技创新专项经费20万元、人才工作专项经费20万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补助30万元智慧创新竞相迸发;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安排冬季清洁取暖能效提升专项资金578万元、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资金2782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49400万元等,为我区转型发展增添动能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三保”支出放到预算安排的首位,重点支持教育、社保、医疗、农业、生态环保等领域,有力地支撑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项目的开展。

5.守正创新持续深化改革

不断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在创新财政管理、提高资金效益上持续聚焦用力、深化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一是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为载体将支出标准、控制规则等深度嵌入信息系统全面提高预算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自动化水平实现资金从预算安排源头到使用末端全过程穿透式监管,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二是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标申报审核,对申报不严谨、不合理的项目,坚决不纳入预算安排,保证项目一经设立即可组织实施,提高预算约束力度。三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开展了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强化突出问题整治,及时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加强完善制度建设,加大追责问责力度,着力提升资金使用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了财经秩序。

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建设“中共创建第一城”首善之区围绕稳经济、谋发展、守安全等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大事要事财力保障,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依法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强化绩效导向,不断促进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努力提高财政运行的平衡性和协调性。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2024年预算安排原则

一是强化争取支持合理预计收入。充分考虑2024年经济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以及新增财政支出需要科学制定收入计划积极组织做好财政收入工作,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全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持加强配套资金保障支持重大项目在我落地实施

二是强化过紧日子,压减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小钱小气、大钱大方”,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严格控制单位运转经费,压减一般性支出,将有限的资金用于保障区委、区政府决策的各项重点工作支出。

三是强化财力统筹支持保战略保民生将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安排首要任务,加强财力统筹,集中财力支持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补齐民生政策短板,合理安排民生支出;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盘活各类财政资金和资产,支持我转型发展、教育科技和人才支撑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是强化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风险。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兜牢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加大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力度,积极消化暂付性款项。强化法定债务管理,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确保财政安全运行。

五是强化项目储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以高质量项目建设支撑高质量发展实施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大力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30004万元,比上年实际29130万元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26774万元,比上年实际23992万元增长11.6%;非税收入3230万元,比上年实际5138万元下降37.1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2224万元,同比下降9.25%。其中:区级财力安排54700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提前告知12127万元,上年专项结转14397万元新增一般债券1000万元。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8431万元,比上年预算11061万下降23.78%;

--国防支出安排69万元,比上年预算164万元下降57.93%;

--公共安全支出安排527万元,比上年预算686万元下降23.18%;

--教育支出安排29509万元,比上年预算29136万元增长1.28%;

--科学技术支出安排121万元,比上年预算150万元下降19.33%;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552万元,比上年预算718万元下降23.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21312万元,比上年预算17812万元增长19.65%;

--卫生健康支出安排6461万元,比上年预算6965万元下降7.24%;

--节能环保支出安排359万元,比上年预算699万元下降48.64%;

--城乡社区支出安排4693万元,比上年预算5785万元下降18.88%;

--农林水支出安排1356万元,比上年预算1990万元下降31.86%;

--交通运输支出安排627万元,比上年预算150万元增长318%;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安排275万元,比上年预算228万元增长20.61%;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安排79万元,比上年预算83万元下降4.82%;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安排179万元,比上年预算161万元增长11.18%;

--住房保障支出安排1597万元,比上年预算10305万元下降84.5%;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安排690万元,比上年预算557万元增长23.88%;

--预备费安排936万元,比上年预算910万元增长2.86%;

--其他支出安排4451万元,比上年预算3039万元增长46.46%。

(三)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3403万元,其中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8589万元,提前告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90万元,上年结转422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13403万元,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等

(四)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8913万元,同比增长 11.73%。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17875万元,同比增长14.27%。当年预算收支结余1038万元,滚存结余16190万元。

(五)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万元,上年专项结转122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25万元。

三、完成2024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推动开源增收,进一步夯实财政之基

一是持续推进财源建设。积极推动国家延续实施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持续落地见效,实现“放水养鱼”“水深鱼归”的良性循环,保持税源稳中有增。二是科学精准组织收入。紧紧围绕“经济、政策、征管”三大因素,科学开展收入形势分析研判。进一步加强财税联动,强化收入征管。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紧扣上级政策主线和我区发展需求,分类分项谋划储备符合政策支持的项目,全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专项债券等资金。

强化基础管理,进一步推进创新之举

一是进一步强化改革意识,全面深化财税改革。加快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紧紧围绕规范预算编制执行、优化支出结构、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等方面,做好数据日常维护和动态监测。坚持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向夯实基础、突出重点、提质增效转变二是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全面严肃财经纪律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要求,从保障政策落地、监督政策见效、推动政策完善等方面加强日常监督三是进一步强化绩效意识,全面提升资金效能。加强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严格绩效目标设定审核强化部门单位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防范化解风险,进一步筑牢安全之堤

一是优化管理防治并重,确保债务风险可控。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积极做好主动对接工作,争取更多化债政策和资金支持,确保各项化债措施落地。同时加大监管力度,严堵违法违规举债融资“后门”,加强风险源头管控。二是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筑牢兜实“三保”底线。“三保”支出放到预算安排的首位,动态监测“三保”支出、库款保障水平等关键指标,将有限的资金最大限度用于支持“三保”、民生保障等重点支出

(四)保障改善民生进一步织密保障之网

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聚焦乡村振兴,落实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切实提高农村居民生活品质。完善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加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保障水平,推动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三是推动教育优先发展。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推动教育资源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转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四是强化民生资金监管。规范履行民生支出责任,有效提升民生领域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各位代表做好2024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委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虚心听取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解放思想坚定信心真抓实干锐意进取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在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利、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税收收入指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利,依据法定标准,从单位和个人无偿取得的一种财政收入非税收入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3.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指地方政府收到上级政府按照规范办法给予不规定具体用途的补助收入,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等收入。

4.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部分支出责任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包括各类具有特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

5.预备费:反映预算中安排的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6.政府性基金预算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限期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用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8.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9.地方政府债务指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通过政府信用举借筹措并承担还本付息责任的资金,其收入列入地方政府预算,由地方政府安排调度。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的财政补贴等支出按性质纳入相应政府预算管理。

10.一般债券是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

11.专项债券是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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