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要求,让人民群众共享高质量发展新成果,根据《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泉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阳人社发〔2023〕20号)精神,从2023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至153元,即在原每人每月138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此次提标所需资金,由市县(区)财政各负担50%,即:市级财政负担每人每月7.5元,县(区)财政负担每人每月7.5元。截至目前,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资共调整7043人,调资金额共计510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