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李常银
职 务:局长
办公电话:0353-5617588
传真号码:0353-5617599
办公地址:阳泉市城区朝阳街6号
工作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公共租赁、工程建设、城乡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承担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责任;具体负责政府投资建设的非营利性工程项目(特殊项目除外),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区房屋租赁市场监管职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保障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做好全区住房补贴资金的发放。
(三)负责全区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全区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全区小城镇、村庄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抗震设防审查工作;指导全区重点乡村建设。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区管公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区政府投资的乡、村级道路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维护。
(五)承担全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加强对全区范围内排水设施的(阳煤集团、市水务局、市政局管理的除外)建设、运行。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制定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防空袭等规划方案;依法对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战时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组织人民开展城市防空袭的相关工作,消除空袭后果。
(七)承担人防工程建设、维护和技术管理。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协调建设战时人口疏散基地;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防空防灾演练;开发利用和管理已建人民防空工程、设备和设施;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通信警报建设;发布防空防灾警报;管理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推广应用人民防空科研成果;利用人民防空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拟定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加强党的领导的有关制度并组织落实;负责党组日常工作;承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相关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会务、文秘、档案、印鉴、信息信访、接待、保密、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督察督办重要工作事项;督查局有关股室落实区、局安排的重要工作事项;组织协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全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公务员、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党组会、办公会和局领导参加的重要会议、活动,承办党组、局领导班子安排的有关工作。
(二)计划财务股:组织编制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承担部门预算工作,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组织编制本部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等相关报告;负责局财务和资金管理工作;承担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防控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及本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
(三)人民防空办公室:拟定全区人民防空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各项工作目标,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综合协调处理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四)住房管理股:负责拟定全区住房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房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抗震设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对区房屋租赁市场进行监管;承办国家和省、市住房保障补贴资金发放的有关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区物业管理工作。
(五)环境卫生股:负责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全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工作。
(六)城乡建设股:负责全区村镇规划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镇貌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的有关工作;承担区管公路建设和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安全等工作;负责区管城镇排水设施、管网的改造、建设、运行。
下属单位:
城乡建设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