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事故带来的损失,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现就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特重申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是各级各部门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是政府维护社会秩序、保持政令畅通的有效措施。近年来,区委、区政府不断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绩。但是,一些街道和部门对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还不够重视,存在信息传送迟缓、不规范等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将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作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升行政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职责和纪律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应急值守机构健全、工作有序、信息畅通、责任落实。
二、全面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值守管理体制。
(一)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确定一名领导分管应急值守工作,定期听取应急值守工作汇报,研究应急值守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节假日期间,特别是敏感时期,要有单位领导坐班或在岗带班,带班领导要在岗处理值班事务并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二)规范值班工作秩序。各级、各部门及各应急管理重点单位要保证值守电话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要搞好值班交接,做好值班记录,认真履行职责。要注重做好各类信息的汇集处理,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工作,随时上报有关领导,并协调有关方面做好应急准备,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响应,及时妥善处理。
(三)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应急值守制度,严格规范值班纪律和信息报送程序和时限,做到规定明确、措施具体、制度上墙。法定节假日、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等特殊时期,要实行值班信息日报制度,每天下午6时前向区应急办报送值班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三、切实规范突发事件信息上报程序和处置工作
(一)报送主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基层单位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要在突发事件发生或有重要预警信息的情况下,按照程序和时限报告。
(二)报送内容。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及有关规定,具体报送以下五类信息:
1、自然灾害类。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等。
2、事件灾难类。包括各种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类。包括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动物疫情等。
4、社会安全事件类。包括群体性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影响市场稳定的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Ⅱ级以上的刑事案件等。
5、预警信息类。可能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敏感事件、事故的预警信息。
报告要素包括:
1、报告单位、值班人姓名、信息来源、接报时间;
2、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原因、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应急处理措施及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
3、伤亡人员的基本信息和财产损失情况;
4、其它重要情况。
(三)报送程序。分为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评估报告:
1、初次报告(首报):要求“接报即报”。根据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信息报告责任单位应在获得突发公共事件发生信息后分以下情形按照程序和时限上报。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或本行政区负责人报告。
(2)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不得超过30分钟)向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3)对预警信息(可能发生危及社会公共安全或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敏感信息(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信息)、深层次信息(危害国家安全、危及社会经济发展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事发地街道及有关部门应立即报告区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驻区企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将紧急重大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时,要按照应急工作属地管理的原则向街道、区政府迅速报告。
各街道、各部门及相关人员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及时、客观、真实、准确,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2、阶段报告(续报)。对特别重大、重大及持续时间较长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责任单位要将事件发展后续情况及时报告区政府。
3、总结评估报告。在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7日内,要进行分析总结,并向区政府报送总结评估报告。
(四)报送方式。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原则上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报送,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报送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报告的,可先作简要报告,然后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直至该事件全部处理完毕。不涉密信息,可通过传真(0353-2167891),电子邮箱(yqcqyjb@163.com)报送区政府应急办。涉密信息,须通过加密传真等机要保密方式报送,报送完毕后,要与区政府应急值班室电话确认报送方式及报送内容是否完整等。
(五)信息处理办法。分为上报和传达落实两方面:
1、接到以书面形式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经审核符合有关信息报送要求的,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上报;接到以电话形式报告的突发事件信息,应完整做好记录,按规定程序上报,同时要求其立即作出书面报告;接到新闻单位和其他渠道上报的突发事件信息,应当立即向事发地街道和有关部门核实,符合有关信息报送要求的,注明核实情况后,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上报;对于情况不够清楚、要素不全的突发事件信息,要及时向下级报送单位核实补充内容,并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上报,但事件紧急、性质严重的,可边上报、边了解情况,并将后续情况迅速上报。
2、接到应急办的应急工作部署或领导同志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批示后,应迅速报告本单位领导并认真传达落实。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
(一)明确工作责任。各街道、各部门是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认真研究和部署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亲自过问、亲自参与、亲自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责任落实到人。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在每月25日前将本街道、本部门单位应急值守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名单、联系电话及应急值守电话、传真号码、值班人报区政府应急办。
(二)加强检查考核。各街道、各部门每年要对本单位应急值守、突发事件和紧急重要信息报告工作进行一次自查,重点检查应急值守机构、制度是否建立,专职负责人、应急值守人员是否到位,是否实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突发事件和紧急重要信息报送是否及时,突发事件处置是否妥善,应急值守有关保障要求是否落实,值班室通讯工具是否完备畅通等,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方案,3月底前自行完成整改。区政府应急办对各部门各单位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对各街道、各部门应急值守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
(三)强化责任追究。要建立健全和实行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各街道、各部门在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以及紧急重要信息报送工作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区政府要对有关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并在年度绩效考核中相应核减分值;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由区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情节对第一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