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有关股室:
《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区政府审核批准,同意实施,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阳泉市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阳泉市城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等规定,结合城区实际,制定阳泉市城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1.对列入本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2.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3.进一步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严格法制审核和法律顾问把关,避免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4.推行“互联网+执法”,推广使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及“企静通”微信小程序,通过信息化促进执法规范化。
5.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考核和监督,逐步提高全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规范化水平。
6.强化执法检查的震慑作用,通过严格执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按照执法改革要求,城区辖区内的执法检查工作主要由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实施。根据职责分工和相关规定,城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投诉举报调查核实、跨部门联合执法、安全生产突查和暗查暗访,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专项整治等执法工作任务,对列入本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违法行为,涉及立案查处的按规定移交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确保发现的事故隐患整改解决。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城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岗位在册人数8人,从事安全生产执法人员5人,是安全生产执法岗位在册人数的62.5%,安全生产执法人员配置情况见附件1。
1.总法定工作日为1290日。
2.监督检查工作日为164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为524日。
4.非执法工作日为622日。
需加班20个工作日方能完成年度计划工作任务。
三、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根据《编制办法》要求,结合工作职责,重点检查单位范围为: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及上一年度受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单位;
3.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4.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重点检查单位数量、名称、行业领域和占比。城区应急管理局全年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家,其中冶金工贸生产经营单位8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2家,是年度监督检查企业总数的62.5%。
(三)重点检查频次。对重点监管企业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四、一般检查安排
(一)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根据《编制办法》要求,结合工作职能,一般检查单位范围为:
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
2.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一般检查单位数量、行业领域、占比及频次。结合日常监管实际,对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6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般检查,其中冶金工贸企业4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2家,一般检查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为37.5%,一般检查频次为每年检查一次。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计划编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落实分类分级监管要求,原则上一家企业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不对上级部门负责的企业开展执法活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做到“编制的监督检查计划,必须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必须按规定报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二)优化检查方式。重点将未列入市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企业列入日常监管范围(区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专项整治等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加强部门、上下、内部等联合检查,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影响;定期向高危行业企业承保机构推送事故预防重点事项,推动保险机构充分发挥安责险事故预防功能;推进“互联网+执法”,继续实施专家参与执法检查,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提高执法质效。
(三)规范执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等文件要求,严格实行“两报两告一反馈”制度,认真落实《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的通知》中明确的程序和用语;规范执法文书使用,严格现场处理措施程序,规范执法活动。
(四)落实三项制度。认真落实《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个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55号)等规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和全过程记录等制度,逐步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行为合法有效。
(五)强化督促落实。计划下发后,有关股室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细化检查任务分工;每季度结束后,要将检查台账规范存档;年底前要汇总统计本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及相关数据。
附件1 城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人员配置情况表
附件2 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所需工作日测算说明表
附件3 2026年度重点执法检查单位名单明细表
附件4 2026年度一般执法检查单位名单明细表